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审办通〔2021〕17号)的要求,双柏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22日起对双柏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双柏县财政局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加强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滞拨养老医疗直达资金1952.47万元”的问题
问题已整改,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全县滞拨养老医疗直达资金1952.4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1052.0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补助资金900.43万元)以及后续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方面直达资金,已于2021年12月30日前全部拨付完毕,确保养老、医疗待遇及时足额保障。
二、关于“部分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不够明确具体”的问题
问题已整改,资金已重新分配。我局已根据双柏县卫生健康局上报的补充分配方案,下发了补充通知,将双财社〔2021〕38 号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211.20万元明确细化到各乡镇村卫生室和卫生院。
三、关于“违规将直达资金划转至单位实有资金账户2.16万元”的问题
问题已整改。双柏县卫生健康局已加大对各医疗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嘉卫生院及其他医疗单位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管理规定拨付直达资金,杜绝直接或间接将直达资金转移到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行为。
四、关于“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直达资金17.87万元”的问题
问题已整改。双柏县卫生健康局已督促各乡镇卫生院进行核对整改,嘉、安龙堡、大麦地3个卫生院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直达资金17.87万元已于2021年1月归还原资金渠道,下步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合理、合规使用资金。
五、关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不准确”的问题
问题已整改。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不准确,涉及金额2144.57万元,未录入数据已全部重新录入完成,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全面。
感谢审计组对我县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把审计结果作为推动和规范今后工作的标尺,进一步规范直达资金拨付及管理。对此次审计组提出的三点建议,我们将加强学习,积极采纳,不断加强管理,继续加大直达资金管理力度,严格按照直达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提高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水平。
双柏县财政局
2022年3月15日